請大家踴躍投稿
主旨:本府委請西林國民小學,辦理「花蓮縣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–十二年國教本土語文優良教學教案競賽」實施計畫,於110 年 6 月 30 日(五)截止收件,請各校現職教師、代理教師、本土語言領域教師、專職族語老師及教學支援人員踴躍報名參賽,以精進本縣本土語文領域課程教學品質,並提升本土語文領域教師之教學專業能力,請查照。
說明:
- 依據:教育部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。
- 目的
- 深化本土語文教師教學廣度與深度,提升教學品質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。
- 增進本土語文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專業知能教學實務,以提升本 土語文教材研發動能。
- 辦理單位
- 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- 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、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本土語言輔導小組。
- 承辦單位:花蓮縣西林國民小學。
- 協辦單位:花蓮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、花蓮縣信義國民小學、花蓮縣秀林國民小學、花蓮縣太平國民小學、花蓮縣馬遠國民小學。
- 辦理日期及地點
- 教案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至 110 年 6 月 30 日(五)止。
- 教案收件地點:花蓮縣西林國小學教導處。
- 教案甄選結果公布時間:110 年 7 月 15 日(四)前公告。
- 公布位置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、花蓮縣本土語文教育網站、花蓮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網站。
- 辦理方式
- 參加對象:本土語言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、現職教師、專職族語老師及代理教師(含幼兒園教師、族語教保員及一般教保員)。
- 參加組別:
- 閩南語。
- 客家語。
- 原住民族語。
- 可採「單人」或「2-4 人團體」報名,採團隊報名者亦可跨校或跨縣市組隊參加。
- 參賽作品:統整式教案(有幾節課就要呈現幾節課的教案設計), 參與徵選之教案不得為已獲其他獎勵或已公開發表之教案。
- 評分項目
- 教學設計理念與學習者條件分析: 20% 。
- 教學資源與教學媒材設計: 20%。
- 教學目標與學生學習目標設計: 20%。
- 學習評量設計: 20%。
- 教學活動與流程設計: 20%。
- 作品規範:請至「花蓮縣本土教育暨臺灣母語日資訊網 http://native.hlc.edu.tw/」網站《最新消息》下載「十二年國教本土語文優良教學教案競賽」徵件相關資料(含報名表、授權同意書、授權聲明書、教案活動設計表及素養導向檢核表)。
- 收件方式:一律以「郵寄方式」報名,參與徵選資料請寄送「花蓮縣萬榮鄉西林國民小學」 (979 花蓮縣萬榮鄉西林村 8 鄰 114 號)教導處收,並請在信封適當位置,註明「十二年國教本土語文優良教學教案競賽」文字。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,參與徵選作品一律不予退件。
- 錄取名額及獎勵
- 依組別分別頒贈特優、優等及佳作等數名。因考量本縣原住民族族別(六大族)及語別(10 種語別)之複雜性,並能達到激勵作用,故在人數之調整上有所差異。
- 得獎教案成果訊息將以公文或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、花蓮縣本土語文教育網站及花蓮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網站。
- 注意事項
-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教學方案,並未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或發表。
- 所有作品須自行保留備份,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。
- 參賽作品使用之媒體與素材,可自行拍攝、繪製或創作,或參考選 用「創用 CC」、國家影視產業平台等授權之圖片、音樂並依規定標示。
- 若有使用非法之媒體素材,非經授權之文字、圖片、影音為內容或抄襲他人作品,一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,若為得獎作品, 一併取消得獎資格,且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- 著作規定:十二年國教本土語文優良教學教案競賽,以電子形式儲 存、製作與利用(例如活動全成影音錄製與製作、教案競賽之教學影片與教材、發表中所使用之資料數位化,並以光碟形式或電腦網路連結等方式整合),提供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學習與檢索、閱讀、列印等,得不限時間與地域,為教學與學術研究等目的之參考。
- 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之正確性,若無法執行視同放棄參 賽資格。
- 經費來源及概算:由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」專款項下支應。
- 相關訊息處務公告亦有公告。【連結】
附件:
- 報名表:附件 1
- 授權同意書:附件 2
- 投稿者聲明書:附件 3
- 教學教案示例:附件 4
- 檢核表:附件 5